政府出资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

需要就具体的出资行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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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属于依法可以转让的权利。如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能出资;
2、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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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的规定是: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不是所有权出资;
2、出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3、出资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权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4、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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